04-22


建校助学|月捐人,你们的陪伴,蕴含了力量

人间四月天,美在祭祖的哀思,美在人间的温情,它承载着岁月的沧桑,承载着如诗的心语。月捐人,在这样特别的月份里,是否激发了你内心对故人流淌着丝丝缕缕的想念、感恩之情,或是你早已将美好的夙愿和对生命的憧憬装入行囊。     然而,美好的春光下,偏远欠发达的乡村,依然有很多怀揣着梦想却被现实碾压的困境孩子,让人心疼之余心生惭愧,同一片天空下,然而生活状况大相径庭。在网络信息发达的今天,在朋友圈、微信群、微博上,常常会看到一些挣扎在生存边缘中的孩子,让我们感到惋惜,相信你也希望可以穿越到身不能至的远方,为这些身处困难的孩子给予帮助。     就是这样简单朴素的想法,“月捐人”渐渐和基金会“未来启航计划”结下不解之缘,感恩月捐人对本会慈善事业的支持。月捐是一种持续长情的爱,我们的长期坚持,不仅能守护公益事业的长久发展,还能增加个人和公益项目的联系,生发出持续的满足感、价值感。一种好的能量会传递,给周围的人带来积极的影响。聚少成多,这就变成了大爱。       未来启航计划   好教育滋养一方,福泽几代;好学生是举家希望,祖国未来;好教师是孩子成长、成才的指路人;好校园是孩子们学习、嬉戏的乐园;好课堂是孩子们打开知识宝库的金钥匙,好学校是孩子们探索未知世界的基础。     基金会创办“未来启航计划”,多年来捐建乡村小学;修建图书室;颁发助学金、奖教奖学金;派发校服;开展师资能力发展培训课堂。旨在打破乡村学校与城市学校之间难以逾越的鸿沟,让乡村学校不受地理环境和经济发展的制约,打造出好学生、好教师、好校园、好课堂,好教育,缩短乡村教育与城市教育的差距,让助乡村孩子们也能健康、快乐地成长!     截止2020年12月,“未来启航计划”项目,共改建9所学校,其中建校捐赠支出超过378万元;教师培训捐赠支出超过58万元,共479位教师接受培训,受惠学生人数高达29190人;奖教奖学金捐赠支出超过96万元、共颁发8000余人次奖教奖学金、助学金捐赠支出8万元,共颁发100人次助学金,派发校服23900件,价值超过121万。       月捐人   月捐20元,就能为一个孩子送上一本丰富知识的图书,月捐50元,就能为一个孩子送上一个精美厚实的书包,月捐100元,就能为孩子送上一件崭新的衣服。孩子们的幸福感就是这样一点一滴的建立。     再次感恩月捐人,成为困境孩子们的小确幸。加入我们,助力“未来启航计划”,一同为全方面打造美好乡村校园、提升乡村学校品质、丰富教育内涵、推进优质教育发展做出努力。从乡村学校的个性化入手,协助学校校长、培育老师现代教学思维,整合本地和社会资源,为乡村学校优化教学设备,为学校发展持续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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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1


建校助学|情系教育,广种福田,功在当代,利在千秋

      随着我国脱贫攻坚工作的圆满完成,有很多乡村学校在国家的帮助下,已经逐步完善了基础建设工作。根据国家的对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完善新型城镇化战略的部署,“未来启航计划”将作为国家帮扶的补充,全面升级建校助学项目,深入进行“乡村学校锐变”,除教学楼加固外,根据学校的运动场地、教学设备、多功能室、图书室、食堂、桌椅等硬件和软件进行改造和升级。       考察辛寨街道大高家庄小学          基金会理事长招辉女士带领基金会6名志愿者,一早到达山东潍坊辛寨教体局,与教体局领导、辛寨街道大高家庄小学校长,对辛寨街道大高家庄小学进行初步了解交流。            初步会议结束后,在辛寨街道人大工作室副主任苏明、教管办主任巨同辉、辛寨街道大高家庄小学校长的带领下,一同赶赴考察辛寨街道大高家庄小学(以下简称“大高家庄小学”),考察学校实际情况。       学校情况          辛寨街道大高家庄小学,地处山东省临朐县辛寨街道最东边,与昌乐县搭界,离辛寨镇区20多里路,山路崎岖窄仄,是一处偏远的山区农村小学。学校占地面积7030平方米,建筑用地面积1990平方米,拥有校舍56间,服务于六个行政村。            大高家庄小学是拥有6个年级,在校生为131人,教师14人。多年来全县学校历经变迁拆除,而本校由于重要的地理位置及高水平教育质量,保留至今继续肩负使命做好教育。   】          学校曾在1984年进行扩建,及2006年对校舍进行加固。校舍的安全基本有了保障,但其他条件依旧艰苦,校舍经常漏风漏雨,冬天以传统小煤炉取暖。           当地偏远经济欠发达,投入教育的资金相对匮乏,对于校园建设无法一一补给,校长一直想方设法挤出资金对学校进行修补。学校的学生,留守儿童较多,20%是特困生或困难生。学生父母常年在外打工,且受教育程度偏低,收入不高。            但学校一直坚持全面提升学生的素质教育,围绕“加快学校内涵发展”的主题,注重培养学生的良好习惯,学生用心学习。教师们则坚持“努力创办绿色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先进教育理念,学校历次教学成绩在全街道9处小学中稳居前2名。      学校需要的帮扶         考察完学校的环境后,理事长及志愿者与寨街道人大工作室副主任、教管办主任、校领导进行“心智家园基金会援助大高家庄小学”座谈会,对校园未来发展改造提出初步建议,并为大高家庄小学的困境学生捐赠11个爱心包(包括一个精美书包、一包5kg大米、一套图书),捐赠物资价值3300元。           面对教室、饭堂内墙壁明显老化,教师宿舍陈旧,操场坑坑洼洼,教学设备简陋,冬天取暖困难,校园文化氛围不足等问题。基金会将计划投入善款约42万元,着力改造为学校建立硬化铺设塑胶跑道,校门内外路面硬化,翻新教室,购置空调取暖替代小煤炉,购置教学一体机设备替代传统黑板,以及打造校园文化墙等,改善校园环境。             基金会希望给予孩子们一个安全健康的校园,一个宽敞明亮的教室,一个感恩励志的文化墙。让大高家庄小学成为一道乡村独特的风景线,让孩子们的成长丰富多彩、阳光自信。在学校修建竣工揭牌后,将被纳入心智家园学校体系,同样能获得奖教奖学金、校服等捐赠。     入户走访困境孩子        考察完学校后,理事长与志愿者一同入户走访3户困境孩子,并为每位孩子送上一个爱心人士捐赠的爱心包,捐赠物资价值900元。   小恬       小恬今年12岁,读五年级,由于父亲腿受伤,长期无劳动能力,母亲在家务农,全家收入比较少。小恬从小很懂事,一直担任班长,学习能力强,且非常刻苦,成绩优秀,进门就能看到满墙的荣誉奖状,去年年终考试,在近千名学生中出类拔萃考取第一。     小钰 小钰今年10岁,读四年级,妈妈体弱多病,家里有姐妹三个,仅靠爸爸打工维持家庭生活。小钰对学校勤奋不怠,孜孜不倦,在班级上排名第一,在千人以上的街道,排名前10名。        到访盘阳心智家园小学         考察完大高家庄小学后,理事长与志愿者一同到访盘阳心智家园小学,观看学校汇报,了解学校近况和荣誉,关怀孩子们的成长,探讨对孩子们的学习情况、思想品质、习惯养成等,牢记时刻关注孩子们的健康成长,铸就孩子们的美好明天。           正在上课的孩子们,看到理事长招辉女士及志愿者的到来,感到十分惊喜和兴奋。理事长到教室跟孩子们进行互动,每个孩子的脸上洋溢着亲切笑容,彷如看见家人回来。            最后,理事长及志愿者为27位受助孩子送上爱心人士捐赠的爱心包,捐赠物资价值8100元。在一片欢呼声中,拿着理事长派发小糖果的孩子们,依依不舍送走理事长及志愿者。       感恩爱心人士的付出          感恩本次参与志愿服务活动的志愿者,感恩你们对活动的支持。截止至2021年5月11日下午3点整,收到爱心包147个,总价位45023元,本次为辛寨街道大高家庄小学14位困境孩子、盘阳心智家园小学27位困境孩子送上爱心包,总价值12300元,余额32723元将在大高家庄小学建校竣工后,为学生购置小学生课外图书并捐赠。           再次感恩所有关注“未来起航计划”的爱心人士,教育承载着传播知识、塑造文明乡风的功能,更是为乡村建设提供了人才支撑。乡村教育事业的发展,无疑是乡村振兴战略起到重要支点和基础性的作用。我们必定会把项目发展得更好,不辜负爱心人士的每一笔善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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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3


《心智家园慈善基金会志愿者管理手册》

《心智家园慈善基金会志愿者管理手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志愿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鼓励和规范志愿服务,加强志愿者的管理,更好发展志愿服务事业,倡导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社会文明进步,根据《志愿服务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会实际,制定《心智家园慈善基金会志愿服务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本会开展的志愿服务以及与志愿服务有关的活动。本条例所称志愿服务,是指志愿者自愿、无偿、按法规向社会或者他人提供的公益服务。本条例所称志愿者,是指以自己的时间、智力、知识、技能、体力等从事志愿服务的自然人。 第三条 开展志愿服务时,不得违背社会公德、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不得危害国家安全。志愿者必须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及基金会的《志愿服务条例》、各个活动细则开展活动。     第二章 志愿者注册登记   第四条 志愿者可以将其真实、准确、完整的身份信息、服务技能、服务时间、联系方式等个人基本信息,通过电脑登陆国务院民政部门指定的志愿服务信息系统(https://chinavolunteer.mca.gov.cn)自行注册,注册详情及志愿服务活动申请详情,请到基金会公众号“心智家园慈善基金会”回复“志愿者登记及活动报名步骤”,基金会将会认真审查核实志愿者相关信息及志愿活动参与资格。 第五条 志愿者应当具备与其所从事的志愿服务活动相适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且基于某种道义、信念、良知、同情心和责任感,而从事公益事业。     第三章 志愿者享有的权利与义务   第六条 志愿者享有下列权利: (一)自愿加入或者退出志愿服务组织;自主决定是否参加志愿服务活动; (二)获得所参与志愿服务活动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信息; (三)获得所参与志愿服务的必要工作条件和安全保障措施; (四)获得所参与志愿活动的岗前培训,活动后的志愿服务记录证明; (五)享有对本会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权利; (六)享有志愿服务活动当天“短期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保障; (七)表现优秀的志愿者,将获得本会颁发的表彰奖励; (八)基金会尊重志愿者的人格尊严,保护志愿者的个人隐私,不公开或者泄露其注册登记及有关隐私信息; (九)根据自己所在地区参与基金会地区志愿者团队; (十)有权享受政府给志愿者的优惠、补贴政策。 第七条 志愿者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接受基金会安排参与的志愿服务活动,始终服从管理,接受必要的培训;必须实名制报名参加志愿服务活动,基金会志愿服务活动只吸纳报名后审核合格的志愿者参与,拒绝任何非审核通过的志愿者参加活动,不予以活动同行的机会。 (二)本会无法对参加活动的志愿者,其健康状况承担任何责任,活动现场因自身疾病带来的风险,由志愿者本人承担全部责任。同时,志愿者需要做好志愿服务活动期间的疫情防控措施,如,佩戴口罩、配合测温等。患有感冒、发烧咳嗽者、或其他具有传染性疾病,不允许报名参加探访活动。 (三)接受基金会安排参与的志愿服务活动,始终服从管理,接受必要的培训; (四)不得泄露在志愿服务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及其他依法受保护的信息; (五)进行志愿活动服务期间,志愿者不得私自获取和散播服务对象的个人隐私信息; (六)基于对志愿者的保护措施,未经基金会许可,不得私下与服务对象进行沟通交流见面,不得向服务对象泄露自己的个人信息; (七)维护志愿服务形象和声誉,注意礼貌用语和待人接物,与其他志愿者友好合作,服从管理。按照约定志愿服务的内容、方式、要求、时间、地点、工作条件和安全保障措施等进行服务,因故不能按照约定提供志愿服务的,应当及时告知基金会; (八)志愿者在决定参与志愿服务前,应充分了解清楚志愿服务的地区、内容、要求,以及过程中可能发生的风险,根据需求加入基金会的地区志愿团队; (九)尊重志愿服务对象的人格尊严,不得侵害其合法权益,不得向志愿服务对象收取或变相收取报酬; (十)积极配合基金会,按照每个不同的慈善项目要求,进行正能量的传播,微信群、朋友圈、微博等渠道,发文配图进行至少三次的分享; (十一)活动后分享心得,基金会鼓励志愿者参加志愿服务活动后,以书面形式做分享,对于用心编写的活动心得将有机会刊登在基金会的公众号、自媒体号; (十二)志愿服务活动期间,负责播报、拍照的志愿者,必须按照基金会对每次志愿服务活动的详细要求及活动前的岗位培训指引; (十三)不得以本会志愿者名义,从事任何与本会工作无关、特别是营利性或违背社会公德的活动。     第四章 志愿服务原则和管理   第八条 基金会鼓励志愿者来自社会各个领域,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活动,获得自我提升、实现自我价值,遵循自愿、无偿、平等、诚信、合法的原则,不受私人利益或强制外力驱使。 第九条 基金会将会在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招募志愿者时,真实、准确、完整的列举活动信息: (一)志愿服务开展时间、地点; (二)志愿服务内容和要求; (三)志愿服务对象及相关人员的身体和精神状况; (四)志愿服务需要的志愿者年龄、身体条件、专业知识和服务技能; (五)志愿服务工作条件和保障措施; (六)参与志愿活动中,必须按要求穿着基金会的统一志愿者服(红色公益T恤或黄马甲)。 (七)参与志愿服务过程中存在的人身安全、身心健康风险以及其他可能发生的风险。 第十条 根据志愿者填写的个人信息(年龄、知识、技能、身体状况),安排志愿服务活动,不要求志愿者提供超出其能力的志愿服务。 第十一条 志愿者、志愿服务对象,将可能根据需求签订协议,明确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二条 基金会将通过志愿服务信息系统发布需求信息,志愿者可登录志愿服务信息系统参与本会活动。 第十三条 志愿服务活动开展前期,基金会将会举办线上或线下培训,向志愿者介绍本会基本情况、机构文化、慈善项目、组织框架等,志愿者应遵循的原则、志愿者的权利和义务、志愿服务活动的内容和要求、岗位职责和要求等,确保项目有效开展。 第十四条 志愿服务活动结束后,基金会将如实记录志愿者个人基本信息、志愿服务情况、培训情况、表彰奖励情况、评价情况等信息,按照统一的信息数据标准录入国务院民政部门制定的志愿服务信息系统; 第十五条 开展线上或线下志愿服务活动的分享会,结合每次志愿服务活动,表扬活动中表现优秀的志愿者,同时邀请优秀志愿者分享本次活动参与的心得、发现的问题、改进的措施等,为其他志愿者提供学习和成长的机会; 第十六条 志愿者对基金会和志愿服务活动进行捐物捐资。基金会将遵循本会章程,尊重捐赠者、资助者的意愿,捐赠用于志愿服务活动,并依法享受税收优惠。     第五章 志愿者的承诺   第十七条 本会志愿者应信守以下承诺:本人自愿成为广东省心智家园慈善基金会的志愿者,并承诺在志愿工作过程中,遵守国家的法律和公序良俗,认同我会慈善理念和宗旨, 遵守我会的制度规定,参与活动期间,富有奉献精神,以大方谈吐,得体举止对待志愿服务对象。向志愿服务对象传播基金会的慈善文化,传播志愿者的爱心及社会正能量。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十八条 对于志愿者向志愿服务对象收取或者变相收取报酬的违规行为,基金会将如实把违规行为上报到民政部门,由民政部门予以警告,责令退还收取的报酬;情节严重的,省民政相关部门将对个人追究法律责任,并将收取报酬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基金会的志愿服务活动也不再录用违规的志愿者。 第十九条 志愿者私分、挪用或者侵占志愿服务中的经费、给予服务对象的善款,将依法追究志愿者的法律责任。 第二十条 本手册自公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广东省心智家园慈善基金会秘书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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